2023年医药集采事情“划重点”
2023-03-08

2023年底每个省份集采药品数累计到达450种、各省份至少开展1批省级耗材集采、深化医疗服务价格革新试点……国家医保局1日宣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事情的通知》 ,为2023年医药集采事情划出重点。

一、2023年底每个省份集采药品数累计到达450种

通知明确将连续扩大药品集采笼罩面 ,到2023年底 ,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到达450种 ,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到达130种 ,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笼罩。

截至目前 ,国家已经组织开展294种药品集采 ,一批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门诊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平均降价凌驾50%。得益于大幅降价 ,患者使用高质量药品的比例从集采前的50%上升到90%以上。

日前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宣布了《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事情的通知》 ,正式启动第八批相关药品信息填报事情 ,涉及约40种药品 ,笼罩抗熏染、心脑血管治疗等领域。

在规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接续方面 ,通知明确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高的品种要连续挤压价格水分 ,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低的品种 ,经充实竞争后形成新的中选价格。

此外 ,通知明确将重点指导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品种和区域范围 ,江西牵头开展滋扰素省际联盟采购 ,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


二、继续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

2022年9月 ,第三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聚焦骨科脊柱类耗材 ,拟中选产物平均降价84%。

通知明确 ,要做好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 ,参照人工枢纽置换手术价格专项调整的做法 ,优先调整与脊柱类耗材集采相关的手术价格。

此外 ,将聚焦心内科、骨科重点产物 ,指导更多省份推进吻合器、超声刀等普外科耗材集采 ,继续探索体外诊断试剂集采 ,各省份至少开展1批省级耗材集采。将重点指导陕西牵头开展硬脑(脊)膜补片、疝修补耗材省际联盟采购 ,河南牵头开展神经外科等耗材省际联盟采购 ,安徽牵头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采购。

2023年1月 ,口腔种植体系统集采在四川开标 ,拟中选产物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 ,近1.8万家医疗机构加入集采 ,采购需求量达287万套。

在连续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方面 ,通知明确要落地实施种植体系统集采结果 ,引导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物。四川医保局率先开展牙冠竞价挂网 ,其他省份及时跟进联动四川的牙冠挂网价。各省份于4月中旬前全面落实全流程调控目标。


三、加强中选产物供应保障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革新

集采降价后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

对此 ,通知明确要加强中选产物供应保障 ,建立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医药集中采购机构间集采品种供应保障的有效反馈机制 ,提升应对供应配送问题的灵敏度 ,及时接纳加大供应调配、替补供应等措施 ,对不能按要求供应的企业 ,依情节给予相应品级信用评价。

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革新和管理方面 ,通知明确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5个国家试点都市要监测首轮调价运行情况 ,连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同时 ,要加强挂网药品价格管理。通知明确按要求做好新版目录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的挂网事情 ,并加强日常监测和动态管理。规范药品挂网、撤网事情 ,严防变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更换规格包装等“改头换面”的涨价行为。

此外 ,通知明确对价格异常上涨、价格总体偏高或明显高于全国低价的情形 ,各省份要及时开展函询约谈提醒 ,纠治不妥价格行为。

2023年医药集采事情“划重点”

2023年底每个省份集采药品数累计到达450种、各省份至少开展1批省级耗材集采、深化医疗服务价格革新试点……国家医保局1日宣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事情的通知》 ,为2023年医药集采事情划出重点。

一、2023年底每个省份集采药品数累计到达450种

通知明确将连续扩大药品集采笼罩面 ,到2023年底 ,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到达450种 ,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到达130种 ,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笼罩。

截至目前 ,国家已经组织开展294种药品集采 ,一批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门诊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平均降价凌驾50%。得益于大幅降价 ,患者使用高质量药品的比例从集采前的50%上升到90%以上。

日前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宣布了《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事情的通知》 ,正式启动第八批相关药品信息填报事情 ,涉及约40种药品 ,笼罩抗熏染、心脑血管治疗等领域。

在规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接续方面 ,通知明确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高的品种要连续挤压价格水分 ,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低的品种 ,经充实竞争后形成新的中选价格。

此外 ,通知明确将重点指导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品种和区域范围 ,江西牵头开展滋扰素省际联盟采购 ,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


二、继续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

2022年9月 ,第三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聚焦骨科脊柱类耗材 ,拟中选产物平均降价84%。

通知明确 ,要做好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 ,参照人工枢纽置换手术价格专项调整的做法 ,优先调整与脊柱类耗材集采相关的手术价格。

此外 ,将聚焦心内科、骨科重点产物 ,指导更多省份推进吻合器、超声刀等普外科耗材集采 ,继续探索体外诊断试剂集采 ,各省份至少开展1批省级耗材集采。将重点指导陕西牵头开展硬脑(脊)膜补片、疝修补耗材省际联盟采购 ,河南牵头开展神经外科等耗材省际联盟采购 ,安徽牵头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采购。

2023年1月 ,口腔种植体系统集采在四川开标 ,拟中选产物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 ,近1.8万家医疗机构加入集采 ,采购需求量达287万套。

在连续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方面 ,通知明确要落地实施种植体系统集采结果 ,引导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物。四川医保局率先开展牙冠竞价挂网 ,其他省份及时跟进联动四川的牙冠挂网价。各省份于4月中旬前全面落实全流程调控目标。


三、加强中选产物供应保障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革新

集采降价后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

对此 ,通知明确要加强中选产物供应保障 ,建立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医药集中采购机构间集采品种供应保障的有效反馈机制 ,提升应对供应配送问题的灵敏度 ,及时接纳加大供应调配、替补供应等措施 ,对不能按要求供应的企业 ,依情节给予相应品级信用评价。

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革新和管理方面 ,通知明确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5个国家试点都市要监测首轮调价运行情况 ,连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同时 ,要加强挂网药品价格管理。通知明确按要求做好新版目录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的挂网事情 ,并加强日常监测和动态管理。规范药品挂网、撤网事情 ,严防变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更换规格包装等“改头换面”的涨价行为。

此外 ,通知明确对价格异常上涨、价格总体偏高或明显高于全国低价的情形 ,各省份要及时开展函询约谈提醒 ,纠治不妥价格行为。